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,公民改名需提供客观有效的正当理由。理由通常包括:重名率高,和伟人、领导、明星或近亲属、同学重名,易造成混淆的;有谐音,易被嘲笑伤害个人情感的;名字中有难检字、异体字、繁体字等不易于书写的;使用曾用名替换姓名的等情况。